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指出,基本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基本滿足本行政區域內的處置需求。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說,目前全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已提高到年約200萬噸,基本滿足各地醫療廢物處置需求,全國醫療廢物處置平穩有序。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為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處置,保障醫療廢物常規基礎處置能力。提升市域內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基本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各地級以上城市應盡快建成至少一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