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廢在收集運送過程中當發生翻車、撞車事故導致醫療廢物大量溢出、散落時,運送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應急事故小組取得聯系,請求公安交警、環境保護或郴州應急聯動中心的支持。同時,運送人員應采取下述應急措施:
1)立即請求公安交通警察在受污染地區設立隔離區,禁止其他車輛和行人穿過,避免污染物擴散和對行人造成傷害。
2)對溢出、散落的醫療廢物迅速進行收集、清理和消毒處理。對于液體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處理、消毒。
3)清理人員在進行清理工作時須穿戴防護服、手套、口罩、靴等防護用品,清理工作結束后,用具和防護用品均須進行消毒處理。
4)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員的身體(皮膚)不慎受到傷害,應及時采取處理措施,并到醫院接受救治。
5)清潔人員還須對被污染的現場地面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
6)醫療廢物若散落于水中,應根據河流的具體情況,及時通知水利部門、環保部門、公安部門、衛生部門、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等單位,采取措施防止受污染的水影響沿線居民身體健康和財產損失。
對發生的事故采取上述應急措施的同時,處置單位必須向當地環保和衛生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事故處理完畢后,處置單位要向上述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描述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泄漏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型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名稱、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及已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若交通道路被阻斷,醫療廢物不能及時運至處置中心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應及時與交通部門、公安部門聯系,共同解決道路阻斷問題或另找運輸路線,保證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在醫院的暫時貯存時間不超過 2 天。